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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
来源:西青融媒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0-08-06
内容提要:8月4日上午,西青区区长白凤祥主持召开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副区长于强、高艳、涂强、张海英,区人民武装部部长魏晓勇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谋、区政协副主席高向军应邀列席会议。

  8月4日上午,西青区区长白凤祥主持召开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副区长于强、高艳、涂强、张海英,区人民武装部部长魏晓勇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谋、区政协副主席高向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邀请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队长于洋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专题授课。会议就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听取西青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天津市西青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各部门各街镇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工程监管、联合惩戒和问题整改,打造监管闭环,形成治欠合力。

  会议指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各街镇、各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从政治觉悟上、从思想认识上筑牢根基,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落实落细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问责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标准、严执法、严问责”,通过狠抓管理减排发挥环境效益,全力以赴实现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排名持续提高。

  会议强调,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安吉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创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运行水平,牢固树立“窗口意识”、拉高工作标杆,进一步明确中心定位,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确保全区社会治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联动会商,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反馈、高效解决;要压实属地、属事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会议指出,要自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带头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六个不得”统计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对干预数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同,加强现代统计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原标题: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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