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天津市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提请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和说明。在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上述草案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野生动物保护“两决定一法一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事项。
段春华在讲话时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我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化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各方面要齐心协力,抓紧抓好这部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一要全社会动员,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家庭、进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让《条例》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全链条管理,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形成长效机制,保证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全面落实。三要全方位推动,各方面齐动手、齐上阵、齐努力,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
段春华指出,修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进一步保护好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市委要求,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加大岸线、湿地、滩涂保护与修复力度。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强化刚性约束,用法治力量推动天津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打造水清、滩净的蓝色海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杨福刚、梁宝明、王小宁、李虹和秘书长贾凤山出席。副市长孙文魁、董家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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