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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微海报之三十一:监护资格虽被撤销 监护义务仍需履行
来源:北方网 作者:孙畅 编辑:曹静 日期:2020-07-13
内容提要:小丽是一名未成年人,她的母亲经常不给小丽吃饭,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甚至殴打小丽,小丽饱受身心折磨。经法院认定,小丽母亲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那么,她还需要承担小丽的抚养责任吗?看看《民法典》怎么说。

  小丽是一名未成年人,她的母亲经常不给小丽吃饭,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甚至殴打小丽,小丽饱受身心折磨。经法院认定,小丽母亲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那么,她还需要承担小丽的抚养责任吗?看看《民法典》怎么说。

 

原标题:《民法典》微海报之三十一:监护资格虽被撤销 监护义务仍需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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