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西青信息港 >> 新闻 >> 法治
西青交警加强“一盔一带”安全宣传 守护你我平安出行
来源:天津西青 编辑:韩璐 日期:2020-05-18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日前,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日前,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大力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通行意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行动期间,交警支队各大队在加强路面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源头宣传教育力度。

  交警支队杨柳青大队

  5月14日,杨柳青大队深入辖区“美团”外卖站点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向外卖送餐人员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向外卖送餐员宣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在骑行及驾车过程中需注意的各项细节,切实提高外卖送餐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结束后,大队民警对企业在日常管理、人员考核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向站点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考核,对巡查中发现送餐员参与交通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内部通报及考核;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在站点内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将佩戴安全头盔列入每次送餐前的必要工作,做到安全文明骑行。

  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

  民警在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违法处理办公室等办公地点,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向来大队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佩戴安全头盔与安全带的重要性,提醒群众要养成佩戴头盔和驾车依规佩戴安全带等良好习惯。

  交警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

  5月14日,西青开发区大队组织安监民警深入辖区“饿了么”等食品外卖配送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教育。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图册等方式,让骑手们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行驶。同时,民警为外卖骑手配戴安全头盔,并讲解了安全头盔的佩戴方法以及佩戴安全头盔的意义。

  与此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督促重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带使用、宣传、检查工作,加强重点运输企业源头劝导,大队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传,向企业员工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与安全带的危害,强调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开展工作,筑牢安全守护行动的基础。

  活动中,民警首先通过宣传牌展示了不佩戴安全带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随后,对如何规范佩戴安全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演示,并对企业和驾驶人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企业严格落实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等制度;

  二是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针对安全带残缺不全、坐垫遮挡等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三是加强驾驶员思想教育,做到上车先系安全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

  西青交警提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汽车安全带的作用就是当车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预警装置就会瞬间收束,绷紧佩戴时松弛的安全带,将人牢牢地栓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一旦安全带的收束力超过一定限度,限力装置就会适当放松安全带,保持胸部受力稳定。

  因为汽车安全带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佩戴头盔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一个头盔,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通过宣传倡导、管理劝导等工作,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