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西青信息港 >> 新闻 >> 公告
天津市西青医院新冠核酸检测告知书
来源:天津西青 编辑:韩璐 日期:2020-04-23
内容提要:

  广大患者市民朋友们:

  根据上级工作指令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现阶段疫情情况下加强住院患者管理的通知》(津卫医政〔2020〕323 号)、《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现阶段疫情情况下住院患者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津卫医政〔2020〕326 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将对您进行以下管理:

  1.发热门诊患者、拟收入院的患者均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请您严格执行陪护管理和探视制度,陪护人员在坚持自愿原则上可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西青医院医护人员将对陪护人员的陪护过程进行全程健康监测,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西青医院将及时按诊疗规范立即处置。

  3.所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在发热门诊进行采样。除必须要先入院进行抢救治疗的急症、重症、危重症患者外,所有急诊需住院患者、普通门诊需住院患者或其他自愿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人员均在急诊采样点进行采样。请您配合完成 《天津市西青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信息登记表》的填写。

  4.检测费用:详见津医保局发〔2020〕29 号文件。

  5.如您能出具具有检验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第三方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西青医院认可其正规报告结果(一周之内)。

  6.您在西青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后,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请您回家途中戴好口罩,请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人密切接触和聚集,到家认真洗手。

  (2)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收集号码真实、准确,保证能随时接听电话。

  (3)病情变化及时到医院就诊。

  (4)如有阳性结果西青医院会及时通知您并指导您做好下一步处理,阴性结果西青医院不再电话通知,请您到采样点领取报告。

  天津市西青医院

  2020年4月20日

原标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