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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交警一天内查获两名“失驾人员”
来源:天津西青 编辑:韩璐 日期:2020-04-22
内容提要:机动车驾驶人因酒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原因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属于“失驾”人员。

  机动车驾驶人因酒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原因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属于“失驾”人员。

  失驾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继续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对道路通行秩序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隐患极大。

  日前,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实时指挥调度,配合属地大队快速反应、精准打击,在一天内查获两名“失驾”违法嫌疑人。

  精准研判 快速查缉处理

  4月16日,一辆车牌照号为“津MXXXX”的白色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王某进入警方视线。经查,该人曾于2017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经交警支队民警研判,发现这辆小轿车停留在西青区中北镇某小区内,便立即指令杨柳青大队民警到该车停留地点及周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通过走访,发现违法嫌疑人王某并不在家中。随后,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轨迹进行分析,确定王某正在位于南开区的公司上班。民警马不停蹄,立即赶赴该公司,将其成功抓获。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王某对其涉嫌实施的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柳青大队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政策宣讲 嫌疑人主动投案

  4月16日,交警支队民警经研判,发现一名“驾驶员”高某存在“失驾”行为,该人曾于2018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张家窝大队查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通过对高某驾驶的牌照号为“津AXXXXX”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初步确认了该车辆经常的落脚点在张家窝镇某小区内,支队立即调派张家窝大队民警到该地周边进行排查。

  经走访调查,发现高某及其驾驶的车辆并不在家中。随后,民警通过电话与高某取得联系,其自称正在宝坻区办事,试图逃避处罚。民警对其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最终高某于当日18时到张家窝大队主动投案。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高某对其涉嫌实施的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家窝大队对高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驾驶人在被依法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西青交警将持续对该项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治理工作,对“失驾人员”实现精准查处。

  与此同时,针对假、套牌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事前研判及事后总结,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效能。广大交通参与者如发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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