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西青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董秀琴将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牌匾和荣誉证书郑重交至霍元甲文武学校,并与学校负责人、属地街镇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学校取得国家级荣誉表示热烈祝贺,勉励学校要不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全面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各族学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懈奋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新规定组织开展,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该校作为天津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学校,多年来始终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校园创建活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凝练出鲜明的特色,有效地促进了民族传统体育在学校与社会中的广泛交流与传播,也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学生传承、推广民族体育文化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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