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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不影响职工贷款
来源:北方网 编辑:韩璐 日期:2020-03-01
内容提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负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负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19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职工所在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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