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上午,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电话,需指派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下午2:00前往检察院协助监督检察官提讯3名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时间紧迫,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筛选援助律师库中未出津及返津已过14天隔离期的援助律师,并综合考虑交通便利等因素,指派天津市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李雪律师前往检察院配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的态度及其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对嫌疑人提出了适用速裁程序和从轻的量刑意见。此次援助律师通过检察院远程视频提讯设备在充分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案情的基础上,向其详细告知了关于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在详细了解自身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法律后果之后,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检察院的量刑意见,并配合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区司法局、检察院等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和检察官通力合作,坚决执行强防护,不恐慌的政策,加强隔离,采取远程视频提讯方式提讯犯罪嫌疑人,减少了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触环节。在防控疫情发展的同时,注重了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体现了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政策,简化了庭审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清晰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强化认罪悔罪意识,早日回归社会。法律援助律师面对疫情敢担当,详细解答法律问题、确保犯罪嫌疑人知悉、清楚认罪认罚制度,发挥了援助律师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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