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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天津日报▪聚焦西青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0-01-17
内容提要: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档案馆藏,全面反映本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历史真实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有关规定,西青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档案馆藏,全面反映本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历史真实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有关规定,西青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咨呈、布告、告示、奏表、手谕、诰命、敕谕、禁令、申状、契约、印章、诉讼文书、来往信函、货币、古书、家谱、碑文等;

  (二)革命历史时期本地区所属党、政、军等地方组织、社会团体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报表、花名册、传单、印模、印章、报刊、音像资料等;民族英雄、爱国人士、社会名流的著作、讲稿、笔记、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事迹材料等;

  (三)各部门编印的记述西青历史面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书法、内部刊物等;

  (四)西青区历史名人、社会各界著名人物、省部级英模、劳模人物以及对社会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的中外著作、书信、日记、传记、谱牒、纪念评价材料、证件、题词、音像、墓志等档案资料;

  (五)反映西青区名胜古迹、历史风貌建筑、著名商标、民间艺术、风土人情、有关“年画文化”“精武文化”“赶大营文化”等档案资料;

  (六)反映西青区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等级认定的重大科研成果、名优特色产品的档案资料;

  (七)记录举办重大活动或处置突发事件的文字、音像等档案资料;

  (八)记录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来西青区视察活动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九)西青区社会组织、集体和民营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十)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移交、寄存、复制原件等多种形式。物品本身经济价值较大的,可考虑采取征购的形式。

  (二)捐赠、征购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寄存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寄存者。区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提供的照片须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照片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提供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并附文字说明。

  (四)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与西青区档案馆保管科联系。联系电话:23819558;联系人:董正美。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3-4号楼

  西青区档案局西青区档案馆

  2020年1月17日

原标题:西青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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