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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禁放烟花爆竹 文明绿色过年
来源:云上西青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0-01-07
内容提要:2020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西青公安给您提个醒:您可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打法律的“擦边球”!

  2020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西青公安给您提个醒:您可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打法律的“擦边球”!

  为进一步强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倡导全区居民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绿色文明过大年。连日来,公安西青分局以基层派出所为战区,组织民警、警辅人员深入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工作中,民警走进小区楼栋、居民家中,采取在醒目部位张贴通告、向居民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环境和人身安全带来的影响和弊端,讲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倡导群众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共建美丽清净的家园。

  民警还深入沿街店铺、超市、出租房屋等容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部位,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堵塞防范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向店铺经营者、出租房屋房主、租户等积极宣传相关条例规定,要求做到不买卖、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全区禁燃禁放宣传覆盖范围,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禁燃禁放意识。在交流中,许多群众纷纷表示,在自己坚决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还会积极劝阻身边的亲戚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文明、环保、健康、祥和的氛围中喜迎新春佳节。

  法律链接: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五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2020年春节 天津全市禁燃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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