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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文明创建工作进入了法治时代,大寺镇也在镇域内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践行工作。日前,大寺镇在王村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乡村好青年、天津市道德模范、天津农村好青年姜威威作为大寺镇《条例》宣传员,为参加活动的群众现场解读文明条例各条款。 ![]() ![]() 活动中,姜威威结合该镇实际,重点对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和公共环境规范等进行了解读,掀起一股倡导文明行为的热潮。同时,大寺镇采取传统宣传与网络宣传相结合,一方面,通过上门走访告知、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一封信等形式落实《条例》宣传常态发布;另一方面创新宣传载体,努力拓展传播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管齐下,高密度、全覆盖宣传《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参与度、践行力。(编辑 窦爱君 李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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