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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大力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条例在西青区贯彻落实,日前,大寺镇在龙居生活广场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寺司法所、大寺综治办、镇创文办、食安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向市民宣传、讲解文明养犬、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祭扫等条例内容,引导市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识、了解,为践行文明条例、推动文明城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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